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01 00:00:00

1031日,实验室安全宣传中心对化工学院C5楼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安全隐患检查,检查人员为:刘丹、程锦、王虎英等三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共性问题:

实验室使用登记、大型仪器设备登记不规范,危险化学品未落实“五双”管理,实验人员未穿戴防护服。

二、其他问题:

1、分离提纯实验室(502,安全责任人:潘浪胜)

1)实验室废液、空试剂瓶、废玻璃器皿、停用仪器设备、废家具等未及时处置;

2)实验室内有气体钢瓶未固定。

2、微波催化实验室(509,安全责任人:周继承)

实验室内气体钢瓶数量(20支)及种类(4类,硫化氢气体、一氧化碳气体、甲烷气体、二氧化碳气体)过多,管理松散,大部分气体钢瓶未固定,实验室涉及剧毒气体,未准备相关应急预案。

3、微波废水处理实验室(517,安全责任人:周继承)

实验室内过量废液、杂物堆积,部分停用仪器设备未及时报废,导致实验室拥挤不堪。

4519实验室,未见实验室安全责任信息牌

实验室内部分气体钢瓶未固定。

请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并于2019118日前上交整改报告至实验室管理科(综合办公楼210)刘老师处。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111

上一条:湘潭大学实验室起重机安全检查通报 下一条:环境与资源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通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