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科教进口设备减免税工作交流会在校综合办公楼A204会议室召开。韶山海关工作人员、相关职能部门领导、院系主管实验室和设备的院领导以及实验室主任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交流会上,韶山海关综合业务科肖湘杰同志对《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进行了解读。重点对与我校密切相关的进口设备免税条件、升级维护免税和减免税的后续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指出了免税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提出了可能存在问题及应对策略。
通过此次会议集中交流和现场答疑,我校参与采购工作的老师基本了解了教科进口设备的政策措施,明确了我校免税设备在申报、执行和后续管理中的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推动了我校进口设备免税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