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21-01-07 00:00:00

各学院(系、部)、中心:

《湘潭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于2017712日下文印发,制度实施以来全校师生积极支持配合,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及考试考核等工作有序开展,保障了实验室工作的安全运行。随着我校科研合作与人员雇佣形式不断延展,我校实验室准入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为更好提升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际,现就《湘潭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做如下补充说明:

1、《湘潭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适用于在我校实验室开展实验的所有人员,包括我校师生及所有外来人员。

2、所有外校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来校开展实验,特殊情况的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经过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批准。

3、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外来人员需向我处申请账号登录“实验室安全学习考试系统”进行网上学习及考试,考试通过并签订了“实验室安全承诺书”(见附件)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7


202100071441461107_new_外来人员来校开展实验安全承诺书.pdf

上一条: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实验室应对低温雨雪天气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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