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中心:
日前,湖南省教育厅、教育部科技司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组织对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间,按期复核,形成闭环管理。
各重点实验室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要求,编写自查自纠报告(含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并由实验室负责人和学院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于7月17日前上报我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版)至1336036295@qq.com 。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0年7月8日
202000261531281107_new_转发《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