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教学科研耗材管理办法》解读
根据《湘潭大学教学科研耗材管理办法》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教学科研耗材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教学科研耗材的定义:使用方向是用于教学科研的易耗品、材料和低值品。
1、校内大部分教学科研所需耗材基本可纳入易耗品或材料的管理范围。
易耗品和材料由各单位负责出入库管理,不需要到采购科办理出入库手续。
2、低值品是指单价在500元到1000元之间,能独立使用,且使用时间超过1年。三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低值品由各单位负责报增管理程序,不需要到资产科办理资产报增手续。
二、教学科研易耗品和材料出入库管理
1、出入库管理范围:
1.1. 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教学科研易耗品和材料,单价达到200元及以上或单次批量报销金额达到1000元及以上的,需要办理出入库管理。
不属于上述价格范围的易耗品和材料,不用办理出入库手续。
1.2. 使用其他经费(主要指教学经费)购置教学科研易耗品和材料的,需办理出入库手续。
2、出入库管理流程:
2.1. 建议经手人填报入库单、出库单和台账内的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信息。
2.2. 经手人将发票(经手人、经费负责人签字后)、入库单、出库单、台账到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处办理。
2.3. 资产管理员对易耗品和材料进行验收记账,完成入库单和出库单后,需加盖单位公章。
2.4. 资产管理员需逐一填报台账,做到手续清楚、账物相符。
三、教学科研低值品的报增管理
1、经手人填报低值品报增单,将发票(经手人、经费负责人签字后)、报增单到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员处进行审核。
2、资产管理员对低值品进行验收,核对信息,编制低值品编号(参考格式:hgy0001学院简称加顺序号),粘贴标签,签字确认。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本单位的低值品信息库(可为EXECL表格形式)。
3、报增单第三联为财务处留存联,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教学科研耗材采购和报销
1、教学经费采购教学科研耗材
1.1. 可采用竞价方式,打印网上竞价情况表,相关人员签字审核。单次批量采购金额2万元及以上的,还需签订湘潭大学竞价合同。
1.2. 经手人凭竞价情况表、入库单或报增单、出库单、发票、合同办理报账手续。
2、科研经费采购教学科研耗材
2.1. 为落实科研经费购置耗材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精神,单次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自行采购。
经手人凭入库单或报增单、出库单、发票办理报账手续
2.2. 单次批量采购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可以采取网上竞价、市场询价、电子卖场、协议供货等方式进行,完成上述流程后,签订采购合同。
经手人凭采购文件、采购合同、入库单或报增单、出库单和发票办理报账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进一步建立或完善教学科研耗材的管理制度。
2、湘潭大学易耗品和材料入库单、出库单、台账单和低值品报增单模板在实资处网站“文档下载”栏内有下载。
3、采购科联系人:周老师 邓老师 电话:5829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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