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型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00:00: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68号)要求(附件1),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将于今年启动对大型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的绩效考核工作。为了积极响应国家和湖南省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必须向社会开放共享的要求,促进我校仪器设备共享工作,请有关单位于9月3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完善设备信息,登录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填报原值在5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和2000万元以上的科研设施的基本信息,操作步骤见附件2;
2、填报已进入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的设施及设备的2018年度使用情况,包含:有效开机时数以及其他主要成效等;
3、省财政厅拟对2018-2019年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进行双向补贴(通知见附件3),请有申请补贴需求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与我处联系。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9月4日
201900041551491107_new_附件3.pdf
上一条:关于开展本科教学数据采集及2018/2019学年实验室数据统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9年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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