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废弃物收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4 00:00:00

各学院(系、部):

自去年10月份学校西山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修缮改造完成以来,收集暂存实验室废液、废渣共计48.45吨,大大减少了我校危废事故源,降低了实验室安全隐患,但部分师生在实验室危废送贮过程中仍存在不合规操作,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的收集管理,现规定如下:

1、中转站收集废弃物时间定为每周二、周五;

2、实验室废液应分类、装桶、贴标签、注明具体成分之后送往中转站,实验室废渣(废瓶)应在中转站内装袋收集,否则管理员有权拒收;

3、国家规定的剧毒品、管制药品的实验后处置或过期处置必须与普通实验室废液、废渣分开,不可混放,并在入库时向管理员说明情况,做好登记;

4、建立实验室废液、废渣进出库台账,所有入库的废弃物必须按规定过磅、标号、登记。

5、建立废弃物收集黑名单制度,对于在废弃物收集过程中,不按规定随意丢弃废物、不尊重中转站管理员的课题组,拉入黑名单,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不再提供实验室废液、废渣、过期实验药品处理服务。

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安全负责人:孙和龙 0731-58298685

实验室废弃物中转站收集管理员:代文哲 15673277122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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