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处置过期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0 00:00:00

各有关单位:

经湘潭市环保局介绍,学校已与湖南鑫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过期化学药品、化学试剂处置合同,合同规定了《报废化学试剂的收运要求》(见附件1),另根据学校很多过期试剂没有标签的特殊情况,我们与公司技术人员协商,确定了无标签试剂的包装办法(见附件2)。请各单位根据附件1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分类打包工作。公司暂定于2017929(星期五)到各单位收集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7920

201700201552411107_new_2收运要求补充.doc

上一条:关于收集处置过期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相关事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2017年湘潭大学实验室相关人员参加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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