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的要求、我处2017年安全检查所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及下发的整改通知,为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实验室的各项安全整改工作和预防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是否上墙;
2.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特别是实验室教师、本科生、研究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准入考试考试是否全部通过;
3.实验室剧毒品、精神(麻醉)药品、危化品、易制爆品、放射源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是否已规范到人;
4.实验室“三废”物品是否已分类收集、安全储存,是否已全部规范处置(排放);
5.下达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隐患整改事项是否已全部整改到位;
6.是否制订了实验室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紧急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开展了应急演练。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