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湘潭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全校实验室气体及钢瓶管理,规范实验室气体采购,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学校通过公开招标遴选确定湖南众泰宏远气体有限公司、湖南三杨气体有限公司和湖南众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点供应商)为我校气体定点采购服务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 实验气体采购原则上只能在湖南众泰宏远气体有限公司、湖南三杨气体有限公司和湖南众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三家定点供应商采购。三家定点供应商已完成入驻学校危化品及气体全流程管理平台,即日起,实验气体须通过湘潭大学危化品全流程管理平台从定点供应商处采购,实验气体供应价由各单位用户与定点供应商自行协商,但具体的气体供应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一般价。
2. 定点供应商经营范围以外的实验气体,实验室可以向其它有资质的供应商采购,但须在对其相关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购买,在购买气体时需向供应商索要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及时向学校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进行存档备案。
3. 即日起至10月15日为过渡期,请各单位务必做好已购气体的清算报账工作。
4. 过渡期后,实验气体的报销需提供危化品及气体全流程管理平台中的气体自购付款单。
二、使用管理
1. 为保证气瓶的定期检验和配件的妥善维护,实验用气只能租用气体定点供应商的钢瓶,不得私自购买钢瓶瓶体。钢瓶的定期检验和配件的维护由定点供应商负责。
2. 气瓶收货时,请检查:瓶体肩部信息是否完整(充装单位、制造日期、气瓶型号、工作压力、气压实验日期及下次送检日期、气体容积等);气瓶漆色、充装气品名称是否清晰可见;瓶体和瓶阀是否清洁;气瓶安全附件(如钢瓶帽、防震圈等)是否齐全。若有不符,应立即向供应商提出并拒收。
3. 气瓶验收后,悬挂气体钢瓶状态标志牌。
4. 使用易燃易爆或窒息性气体的实验室,须配备气体报警器及通风设施;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放。
三、其他事项
欢迎广大师生监督气体定点供应商工作过程。如发现名称标识不清、颜色缺失、已超过检定周期、没有安全帽和防震圈的气瓶,多个气瓶放置在室外空地,不固定且无人看守等情况,请及时拍照取证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一旦核实其违法违规事实,将采取警告、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等措施。
四、气体定点供应商联系方式
1. 湖南众泰宏远气体有限公司,联系人:胡封 ,联系方式:15773262709
2. 湖南三杨气体有限公司,联系人:杨怀宇,联系方式:13007322271
3. 湖南众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联系人:魏佳,联系方式:18507340792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