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精细化管理,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现开展本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各实验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上墙、人员进出登记、实验期间穿戴防护装备、化学品领用动态台账,化学品和实验器皿存放、实验环境卫生等情况。
二、 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三、 请各二级单位于10月11日前上报《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见附件1),纸质版(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综合办公楼A205b),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1530337@qq.com。
四、各单位要以此次自查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建立实验室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确保实验室安全隐患 “发现一处、整改一处、销号一处”,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