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全校普通化学试剂及大容量溶剂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9 15:01:13

各学院、各实验室:

为严格落实公安部门危化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筑牢校园实验室安全防线,彻底排查整治化学试剂存储、运输、配送环节安全隐患,杜绝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现就全校普通化学试剂、大容量溶剂的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重申并规范如下,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明确危化品界定范围。所有普通化学试剂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范畴,各类大容量有机溶剂、无机溶剂危险性更高,属于重点管控危化品,各学院、实验室不得因试剂常规、常用,弱化安全管控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危化品管理规范全流程管控。

二、严格规范配送运输要求。根据公安部门专项管理规定,所有化学试剂、大容量溶剂严禁通过快递、物流寄送,禁止任何快递渠道入校配送危化品。所有试剂采购配送必须执行专人专车送货制度,由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的专人、专用车辆统一配送,全程落实闭环安全管控,留存运输、交接台账备查。

三、严格落实资质查验制度。所有入校的化学试剂、大容量溶剂,必须具备完整合规的产品商标、出厂检验合格证,资质不全、标识模糊、无合格证明的试剂一律禁止入校、入库使用。各学院试剂管理员、实验室负责人需严格做好入校查验工作,建立试剂资质档案,做到来源可查、资质可溯。

四、严守试剂存放管理规定。严禁将各类化学试剂、大容量溶剂随意堆放、临时存放于楼栋大厅、楼道走廊、室外空地、出入口通道等公共区域。所有试剂到货后,必须第一时间转运至专用危化品存储柜、专用试剂库房分类存放,落实通风、防火、防爆、防渗等安全防护措施,杜绝乱堆乱放、超范围存放等违规行为。

五、严格管理试剂存放总量(严禁超量存放)。各实验室试剂须严格遵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标准执行限量存放管理,严禁实验室试剂超量囤积。同一防火单元内,危险化学品(不含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存放总量不超过100L或100kg;其中易燃易爆性化学品存放总量不超过50L或50kg,单一包装容器容量不大于25L或25kg(存量以50㎡实验室面积为基准,可根据实际实验室面积按比例合理折算)。

六、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学院为试剂安全管理第一责任单位,须立即组织全院实验室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试剂运输、入校、存放、使用各环节隐患,整改各类违规问题。同时常态化开展师生安全宣教,明确危化品管理红线底线,杜绝侥幸心理。学校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违规操作、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规通报并追责。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迅速传达落实本通知要求,常态化规范化学试剂全流程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校园实验室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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