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实验技术系列岗位聘用及内部等级晋升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1 00:00:00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系列岗位人员队伍发展实际,现就我校实验系列岗位聘用及内部晋升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实验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
学校成立实验技术系列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实验技术系列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具体政策、方案及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制定,按照学校各级岗位指标数实施各岗位内部等级晋升和聘用。
工作小组由实资处李胜群为组长,小组成员分别为卢其斌、张普、刘志勇、刘小玲、黄伯清、刘莲、谈桂元。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实资处办公室。
(二)实验技术岗位人员聘用评审组
实验技术岗位人员聘用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负责全校实验技术岗位申报人选的评审工作,评审组组长及成员从学校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各学院院领导中抽取。评审组人数为7人。
二、工作程序
(一)公布条件
2020年12月8日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湘潭大学实验技术系列岗位基本申报条件及业绩条件。
(二)个人申报
2020年12月11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湘潭大学实验技术系列XXX级岗位申请审核表》(附件1),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
(三)资格审查和评议推荐
2020年12月14日前,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评议推荐(需排序),将符合申报条件人选的材料填写《湘潭大学实验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报送至实资处办公室(联系人:刘莲,联系电话:58292070,材料电子文件发送405689042@qq.com)。
(1)申请表中所涉及的相关成果,须到社科处、科技处、教务处、实资处等部门审核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提交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原始材料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应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原件已核”的字样,由单位审核人和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复核
2020年12月16日前,实验技术系列工作小组对所有单位推荐上报的实验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同时,将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评审和公示
2020年12月25日前,经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由学校实验系列工作小组组织聘用评审组进行资格复审和评审推荐,确定实验技术系列各岗位等级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学校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和有异议但经申诉委员会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拟聘人选,由人事处报学校审定。
(七)发文聘岗及备案
经学校审定后,发文聘岗,由人事处将聘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备案,并从异动备案的下个月起执行新的岗位工作待遇。

20200011902241107_new_附件2:湘潭大学实验技术岗位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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