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标示张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7 00:00:00

各学院(系、部)、中心:

为及时完成学校本科教学评估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我校实验室安全文化,在前期实验室安全标示悬挂、张贴的实践基础上,现对后期实验室安全标示张贴做出以下规定,请各单位配合执行。

1、实验楼一楼大厅务必张贴“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标示。

2、实验楼每层楼梯口或电梯口务必张贴“禁止烟火”、“注意安全”、“保持清洁”、“必须穿实验服”等标示。

3、楼梯口、楼道间、楼桥处等易堆放报废杂物的区域需张贴“禁止堆放”标示。

4、走廊、实验室内用电箱、主要用电插座旁务必张贴“注意用电安全”标示。

5、实验室内存放化学品的区域(药品柜、实验柜等)务必张贴标示,但每个实验室内不超过两个“化学品存储处”标示。

6、实验室内存放废液桶的区域务必张贴“废液收集区”标示,存放空试剂瓶的区域务必张贴“试剂瓶收集区”标示。

7、凡是有大型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务必悬挂相关设备操作规程并张贴“必须按规程操作”标示,但每个房间内“必须按规程操作”标示不得超过两个;有大型机械设备的实验室务必在设备旁张贴“防止机械伤人”标示。

8、有损害实验人员身体及器官的实验室务必张贴相应标示,例如,有大型机械设备及高空坠物危险的实验室必须张贴“必须佩戴安全帽”标示等。

9、对安全责任人不准确、信息不完善的“实验室安全责任牌”及时进行更换。

实验室安全标志要按照“醒目”、“美观”的原则进行张贴,使之真正发挥提醒、警示的作用,对张贴的具体位置及高度不做具体要求,实验室安全标示可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领取。

联系人:孙和龙 联系电话:58298376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9年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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