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维修管理,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我处已将原有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系统进行了完善和升级,增加了询价、报价和用户评价等功能,并拟定于2018年10月初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实验室清查核实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及其对应的设备编号,无编号或编号与实物不符的仪器设备,系统将无法报修。
2、因特殊情况已完成维修但未在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系统里报修的设备,请设备管理人及时登录系统补填维修申请,并告知设备运行管理科予以处理。
3、对经学校批准并已外修的设备,请设备管理人及时联系设备运行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4、对未经学校批准已外修的设备,请设备管理人补交维修报告和情况说明,报学校审定后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以上工作,新仪器设备维修管理系统运行后将严格按照系统程序执行。
湘潭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