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中心:
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376号)通知,教育厅计划开展2018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积极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可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组织力量对本校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各单位应于9月29日之前,将《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提交至1336036295@qq.com,我处将组织专人进行核查。
联系人:孙和龙;电话:0731-58298376;E-mail:1336036295@qq.com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年9月6日
201800191645181107_new_附件2:x 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