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6 00:00:00

各学院(系、部)、中心:

接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376号)通知,教育厅计划开展2018年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积极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可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组织力量对本校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各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3.各单位应于929日之前,将《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提交至1336036295@qq.com,我处将组织专人进行核查。

联系人:孙和龙;电话:0731-58298376E-mail1336036295@qq.com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896

201800191645181107_new_附件2:x 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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