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升级改造研制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4 00:00:00

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升级改造研制项目课题负责人:

为了充分发挥学校有限资金的作用,根据学校领导指示精神,经处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加强对校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升级改造研制项目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2015年以前(含2015年)立项的校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升级改造研制项目,未结题或未递交结题报告的课题负责人,抓紧项目的研究工作,于201712月底递交结题研究报告。否则,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该项目,学校将收回课题项目经费。

2、请2016年立项校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升级改造研制项目,未结题或未递交结题报告的课题负责人,抓紧该项目的研究工作,请尽快提交结题研究报告。若不能于201712月底提交结题报告的,请递交中期研究情况报告。2016年立项项目的结题期限为20186 月底,逾期没有递交结题报告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该项目。

3、 若本人自愿放弃项目研究的且已经报销部分经费,请课题负责人予以书面说明原因,学校将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否则,将从本人其它科研经费中扣除所报经费指标。

4、对按时提交了结题报告而专家结题验收未通过的项目,将限期补充研究工作;若仍不能通过专家验收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与本人自愿放弃将相同处理。

5、对于已经放弃研究且学校收回经费的项目,不在此通知之列。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10月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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