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实验教学耗材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2 00:00:00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参考省内其他高校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实验教学耗材采购管理工作。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与2017年7月12日完成了实验教学耗材采购定点采购的公开招标工作,并于9月21日发布了定点采购通知,通知要求各院系所需教学实验耗材一律实行定点采购。

为进一步落实该项工作,请各学院(系、部、中心)从2017年11月6日起,严格按教学实验耗材年度采购计划,并须通过定点采购供应商采购教学实验耗材。禁止从非定点采购供应商采购教学实验耗材。

具体教学实验耗材定点供应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2日

201700021504061107_new_附件:实验耗材定点供应商名单及联系方式.docx

上一条:关于举办2017年湘潭大学“示范实验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校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升级改造研制项目结题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