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湘潭大学“示范实验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为配合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积极践行平安校园,本着“文明小环境,和谐大氛围”的工作理念,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度湘潭大学“示范实验室”评选活动,以推动我校实验室文化建设,提高我校实验室管理水平,展现广大学生积极乐观的精神风貌,为广大科研工作者创造一个更美更好的科研环境。现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形式
以实验室为单位,现场考核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相关老师、各院系实验老师、湘大实验室安全宣传中心成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实验室检查评分,网络投票根据“湘大实验室安全宣传中心”微信公众平台投票情况得分,现场考核与网络投票得分相加为最终得分。
(二)评选时间及程序
1、11月8日至12日各院系积极发动本单位学生积极参与“示范实验室”评选活动,同时各院系组织评委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走访检查自评。
2、11月13日,各院系向实验室安全宣传中心上报2间实验室参加学校“示范实验室”评选。
3、11月14日至16日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参评实验室进行走访检查评比,同时开放网络投票通道,综合得分选出6间“示范实验室”,随即公示并予以表彰。
(三)评选细则
1、现场考核(60分)
| 考核项目 | 实验室安全 | 实验室卫生 | 实验室管理 |
| 所占比例(%) | 50 | 25 | 25 |
说明:
①实验室安全:满分30分,检查内容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对照表》相关要求。
②实验室卫生:满分15分,要求实验室地面、桌面、墙面、实验仪器保持清洁,实验仪器、实验器皿摆放有序,实验室空气通畅、清新。
③实验室管理:满分15分,要求实验室管理科学,氛围和谐向上。
④总分60分,成绩为各环节得分之和。
2、网络投票(40分)
总分40分,投票最高实验室计为40分,
其他实验室投票得分=(实验室得票数÷实验室最高票数)×40。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6间“示范实验室”,设一等奖1间、二等奖2间、三等奖3间,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实验室分别奖励奖金600元、400元、200元及“示范实验室”流动旌旗。
(五)相关要求
请各院系于11月13日18:00前将《湘潭大学“示范实验室”评比推荐表》(附件1)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692336026@qq.com)。
联系人:黄延伟:15343224656,
侯思茜:18373286683,
邓石桥:17369278523。
附件1: 《湘潭大学“示范实验室”评比推荐表》
湘潭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湘潭大学实验室安全宣传中心
2017年11月8日
201700082043531107_new_附件1:《湘潭大学“示范实验室”评比推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