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湘潭大学“示范实验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 00:00:00

关于举办2017年湘潭大学“示范实验室”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

为配合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积极践行平安校园,本着“文明小环境,和谐大氛围”的工作理念,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度湘潭大学“示范实验室”评选活动,以推动我校实验室文化建设,提高我校实验室管理水平,展现广大学生积极乐观的精神风貌,为广大科研工作者创造一个更美更好的科研环境。现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评选形式

以实验室为单位,现场考核由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相关老师、各院系实验老师、湘大实验室安全宣传中心成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实验室检查评分,网络投票根据“湘大实验室安全宣传中心”微信公众平台投票情况得分,现场考核与网络投票得分相加为最终得分。

(二)评选时间及程序

1、118日至12日各院系积极发动本单位学生积极参与“示范实验室”评选活动,同时各院系组织评委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走访检查自评。

2、11月13日,各院系向实验室安全宣传中心上报2间实验室参加学校“示范实验室”评选。

3、11月14日至16日评选委员会对所有参评实验室进行走访检查评比,同时开放网络投票通道,综合得分选出6间“示范实验室”,随即公示并予以表彰。

(三)评选细则

1、现场考核(60分)

考核项目

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卫生

实验室管理

所占比例(%

50

25

25

说明:

①实验室安全:满分30分,检查内容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对照表》相关要求。

②实验室卫生:满分15分,要求实验室地面、桌面、墙面、实验仪器保持清洁,实验仪器、实验器皿摆放有序,实验室空气通畅、清新。

③实验室管理:满分15分,要求实验室管理科学,氛围和谐向上。

④总分60分,成绩为各环节得分之和。

2、网络投票(40分)

总分40分,投票最高实验室计为40分,

其他实验室投票得分=(实验室得票数÷实验室最高票数)×40。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6间“示范实验室”,设一等奖1间、二等奖2间、三等奖3间,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实验室分别奖励奖金600元、400元、200元及“示范实验室”流动旌旗。

(五)相关要求

请各院系于111318:00前将《湘潭大学“示范实验室”评比推荐表》(附件1)发送电子版至邮箱(1692336026@qq.com)。

联系人:黄延伟:15343224656,

侯思茜:18373286683

邓石桥:17369278523

附件1: 《湘潭大学“示范实验室”评比推荐表》

湘潭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湘潭大学实验室安全宣传中心

2017年118

201700082043531107_new_附件1:《湘潭大学“示范实验室”评比推荐表》.xlsx

上一条:关于开展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进一步落实实验教学耗材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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