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申报2026年湖南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双向补助的通知》(见附件1)。为做好我校此次申报工作,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按通知要求积极准备材料。
1.备案管理:请在湖南省大仪共享平台将50万元及以上大仪向非关联企业、大学生创业团队(个人)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相关信息进行备案(操作手册见附件2)。其中佐证材料上传必须与提供共享服务的科研设施和仪器一一对应,佐证材料包括服务发票、检测合同、检测报告(佐证材料准备见附件3)。
2.材料报送:请将仪器收费标准(附件4)电子档发送至邮箱723800054@qq.com。
上述工作截止时间:6月5日17:30前
联系人:袁娇娇 联系电话:58298682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