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7 17:55:45


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压实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科研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学校决定开展全校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界定范围

特种设备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存在较大危险性的设备设施,各单位须严格对照《特种设备目录》(附件3),全面摸排、精准识别,严禁将特种设备按普通设备管理,杜绝监管盲区。

二、全面开展设备清查建档

各单位须立即开展特种设备拉网式清查,逐台统计设备参数、安装位置、使用状态等信息,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台账,实现“一台一档、账物相符”。重点排查无登记、超期未检、带病运行、私自改装、闲置未报备等问题设备,建立隐患及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形成闭环管理资料,按要求报实资处备案。

三、严格落实设备使用登记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所有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设备,一律不得投入使用、试运行及用于教学科研。已在用但未登记的设备须立即停机,限期完成登记办证;设备变更、移位、大修、报废的,须及时报备并办理变更、注销手续,严禁无证运行、违规使用。

四、严格人员资质持证管理

特种设备作业及管理实行全员持证上岗、无证严禁作业硬性规定。未取得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严禁操作各类特种设备。一线操作人员须持对应工种有效作业证;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且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证,负责日常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台账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对无证、证书过期、资质不符人员立即停岗,限期培训考证复审。

五、规范设备定期年检工作

各单位须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年检制度,提前对接资质机构完成检测。超期未检设备立即停机封存,检验合格后方可复用;检验不合格、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修复的设备,立即停用封存、依规报废,严禁带病运行、超期使用。完整留存设备资料、登记证件、检验报告、检修记录,实现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

六、强化日常安全规范管理

各单位须建立常态化特种设备管控机制,落实各项日常管理要求:

1. 严格落实每日巡查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日对管辖设备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逐项排查设备工况、安全附件、管路阀门等关键部位,如实填写巡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信息、设备状态、隐患及处置情况,做到每日必查、查必有录、隐患必改、全程可溯,严禁漏查、虚登、补录

2. 规范设备运行、维护保养登记,如实记录运行状态、故障处置、检修保养信息。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上墙制度。所有特种设备必须实现一机一规程、上墙公示,配套张贴安全警示、风险提示标识,规程内容规范完整、清晰醒目,杜绝无规程作业、标识破损模糊等问题。

4. 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组织人员学习操作规程及安全法规,杜绝违章操作。

七、抓实应急管理与演练

各单位须结合设备风险特点,完善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配齐应急物资与防护器材,定期核查物资完好状态。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专项应急演练,重点覆盖隐患处置、泄漏应急、人员疏散、事故上报等内容,留存完整演练资料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实验室管理科。建立突发事件快速上报机制,发生异常及事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

请各单位按要求于63前将《特种设备安全台账》(附件4)的可编辑电子版及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与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sgc@xtu.edu.cn纸质档由各单位留档备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积极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8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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